各院(系)及全日制大学生: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在校学生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6〕1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7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参保缴费标准
2026年(2027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陕西省内低保学生:先按400元标准缴纳,由省医保局统一审核认定后办理差额退费。
陕西省外低保学生:不予认定差额退费资格,按400元标准缴纳。
三、在校缴费时间及缴费渠道
缴费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缴费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西北大学财务处”自行缴纳2027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用(具体缴费步骤详见附件)。
四、待遇享受期
1.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在校学生,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大学生医保费,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新生,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新生在2026年9月至12月集中参保期间所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自费诊疗费用后期将统一办理补报销手续(以校医院后续具体通知为准)。
3.除纳入参保绿色通道的人员外,未按规定连续参保缴费的在校学生,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大学生医保费,按照长效机制规定执行(具体待西安市相关文件下发后按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不能重复参保。选择在校参保缴费的学生,集中参保期只能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西北大学财务处”统一缴纳,无需在家重复缴纳(参保缴费前请与家人沟通协商确定)。
2.曾在陕西省外参保、本年度首次选择在校参保者,需将原参保地的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办理停保(陕西省内学生无需办理停保)。
停保流程: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左下角“地方专区”→选择原参保省份→业务办理→城乡居民暂停参保。
3.自愿放弃在校参保的学生无需关注“西北大学财务处”公众号大学生医保缴费提醒,缴费日期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取消提醒。
4.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关系到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确保通知到每位学生,明确参保意愿,积极组织参保缴费。
六、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医院一层医保办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联系电话:029-88302793
附件:集中参保期大学生医保具体缴费步骤
校 医 院
2026年9月17日